8月14日下午,省環(huán)保廳就飲用水水源地整治,約談江陰市、溧陽市、南通市通州區(qū)、啟東市、連云港市贛榆區(qū)、灌云縣、盱眙縣、高郵市、寶應縣、泰州市高港區(qū)、宿遷市宿豫區(qū)等11縣(市區(qū))政府。
會議首先通報了11縣(市、區(qū))在推進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(huán)境問題整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。截至7月底,江陰市、啟東市、盱眙縣、連云港市贛榆區(qū)、灌云縣、高郵市、寶應縣、泰州市高港區(qū)整治進展緩慢,整改完成率均為0;南通市通州區(qū)、宿遷市宿豫區(qū)完成率達到了30%,但均有多個問題“零”進展,宿豫區(qū)還未完成保護區(qū)劃定。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5月20日-6月2日督查交辦的141個問題,截至7月底,已完成整改69個,完成率49%,溧陽市、啟東市、灌云縣、寶應縣進展較慢,整改完成率均低于20%。
會議指出
從我省飲用水源地整治進展情況看,有三個“不應該”。一是各地自查發(fā)現的191個環(huán)境問題,截至7月底僅整改完成35%,低于長江經濟帶11個省市6月份平均進度(39%),實在不應該。二是在各地自查的191個問題基礎上,5月份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部專項督查又交辦我省141個新問題,數量在全國排在第八位,說明各地自查不認真、不徹底,實在不應該。三是省里部署飲用水源地整治工作已有4個月,部分地區(qū)問題整改進展為“零”或不足10%,實在不應該。
省環(huán)保廳副廳長陳志鵬要求:
一方面,要加快推進整治。
針對未整改完成的問題,要進一步明確具體措施、倒排工期、掛圖作戰(zhàn),確保按期完成整改。同時,各地對上級督查交辦的、整治過程中發(fā)現的新問題,要一并納入整治范圍。各地要采取科學合理的整治措施,進一步提高整治效率,確保按期全面完成整治任務。
另一方面,要狠抓責任落實。
牢固樹立“四個意識”,按照黨政同責、一崗雙責要求,切實扛起水源地保護的政治責任。一是建立“市領導包縣、縣領導包件”的問題包掛制度, 8月底前,各地要將領導包掛情況上報省環(huán)保廳。二是落實整改銷號制度,由設區(qū)市政府負責審核,做到整改完成一個、銷號一個。
會議透露,近期省環(huán)保廳將成立督查組,對各地飲用水源地整治開展現場督查。對約談后仍然遲緩的,將組織調查原因,發(fā)現存在不擔當不作為情形的,向紀委監(jiān)察委提出問責建議。年底未完成整治任務的,將嚴肅追究屬地政府領導責任。
會上11個縣(市、區(qū))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分別作了表態(tài)發(fā)言,表示不去解釋、不講理由、不講條件,深刻分析問題原因,查找不足、壓實責任,以壯士斷腕的決心,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,全力以赴推進工作,確保年底前完成飲用水源地整治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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